← 全部提醒

每日提醒 · 示範牌,不是判決

鄰居噪音,先錄音再報。

01先停

噪音是相鄰關係與環保法令的問題。沒有時間、分貝或反覆紀錄,主管機關很難處理。

02先做
  1. 錄下時段、持續多久、從哪一戶。
  2. 先禮貌文字通知一次,留下紀錄。
  3. 仍持續,向環保局或警察反映,不要自行報復。
03先找

環保局管噪音,急迫干擾可打 110。鄰里調解也能用。

法條錨點: 噪音管制法. 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,這裡不預填字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