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提醒 · 示範牌,不是判決口頭責任制,加班費仍可能要給。01先停加班費是法定加給,不是主管心情。公司口頭說「責任制」,通常不夠,要看有沒有依法核備。02先做存近六個月打卡、班表、薪資單。截加班指示:LINE、Email、主管訊息都算。先算一個月少給多少,再開口,不要只吵原則。03先找先打勞工諮詢 1955,再向工作地勞工局申訴或申請調解。談不攏找法扶或律師。下一張法條錨點: 勞動基準法 §24. 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,這裡不預填字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