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提醒 · 示範牌,不是判決工資沒到帳,先留下發薪日。01先停工資要依約定定期給付。公司拖薪,不是「再等等就好」的口頭情分。02先做存薪資單、匯款紀錄、勞動契約或錄取通知。用文字問人資:哪一期、多少錢、何時補。記下未領月份,不要只靠同事口頭。03先找1955 或地方勞工局。工資請求有時間限制,拖太久再問法扶怎麼算。下一張法條錨點: 勞動基準法 §22. 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,這裡不預填字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