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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提醒 · 示範牌,不是判決

網購七天,實體店不一定有。

01先停

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,收貨後七日內可以解除契約,不用講理由。實體店面購物,通常沒有這七天。

02先做
  1. 先看是網購、電視、到府推銷,還是自己進店。
  2. 七日從收貨次日起算,保留出貨與收貨證明。
  3. 用退貨或書面通知,不要只在評論區抱怨。
03先找

業者不收,打 1950 或向地方消保官。生鮮、客製等合理例外要先看有沒有事先告知。

法條錨點: 消費者保護法 §19. 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,這裡不預填字號。